严罚!景谷县违规野外用火案例通报
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专业号 2024/4/19 11:44:54
连日来,景谷高温天气持续,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。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,加大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和违法人员的惩处力度,现对近期森林高火险期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进行通报,希望广大群众吸取教训,以此为戒!案例警示一:
2024年3月20日,益智乡共和村村民杨某云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,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规焚烧甘蔗地剩余物。根据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此案立为林业行政案件,益智乡人民政府正在调查处理。 案例警示二:
2024年3月20日,益智乡共和村共和村村民李某莲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,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规焚烧甘蔗地剩余物。根据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此案立为林业行政案件,益智乡人民政府正在调查处理。 案例警示三:
2024年4月5日,民乐镇白象村村民李某良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,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规焚烧秸秆。根据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此案立为林业行政案件,民乐镇人民政府正在调查处理。案例警示四:
2024年4月4日,永平镇兴华村发嘎村民小组村民普某及家族成员等10人,在发嘎村民小组集体林“二台坡”普家坟山(小地名)违规祭祀用火,失火导致引发森林火情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条规定,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目前景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正在调查处理。对在野外违规用火的人员,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受到法律的严惩!请广大党员群众切勿心怀侥幸,务必提高警惕,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。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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